菲傭指遭無理解僱越洋追8.5萬 否認前僱主所有指控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9/17 17:02

最後更新: 2019/09/17 17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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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秘書代表Shiella A. Estrada代表申索人出席聆訊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聲稱遭前僱主無理解僱的菲傭,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8.5萬元,案件今(17日)續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。菲傭今作供時否認前僱主對她的所有指控,包括在洗頭水添加某種物質令她頭皮疼痛,以及替她的女兒洗澡時曾以手指插女兒下體等。

申索人Mallorca Joenalyn Domingo由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秘書Shiella A. Estrada代表出席聆訊,申索人今透過視像系統越洋作供指,她並沒有在洗頭水添加物質,或跪地請求原諒。她亦未曾在洗澡時觸摸被告人女兒下體。申索人指據她所知,她並不知道前僱主女兒有否就事件看醫生,但她從不會替前僱主女兒清潔下體。申索人又指,她與前僱主女兒關係甚好,她不知道為何女少主於庭上作出虛假證供。

吳姓被告人盤問申索人時未有提問,只不停重複質問她此次索償是否對得住良心,又指「不能由得家傭想怎樣就怎樣」不然「香港會很亂」,「我不會給她錢,不然會破壞香港的規則」。

審裁官朱婉儀就案件中的索償金額提出質疑,審裁官問及申索人返回菲律賓後,為何超過1年沒有工作。申索人解釋指,之前她來港工作時,她僱用工人照顧孩子,她返菲律賓後,未能負擔工人的支出,需要親自照顧兩個孩子及病母。

審裁官又問及吳姓被告是否曾簽署一份聲明,指她因財務問題而解僱申索人,吳指不懂英語,該聲明是申索人寫的,亦是對方叫自己簽名。

審裁官又指吳曾簽署一份文件,指吳會賠償1個月代通知金及購買機票。吳承認曾簽名,但她並不知道文件的內容。案件押至本周四(19日)於勞資審裁處進行結案陳詞。

記者:林欣樂